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驾考理论规则详细对比
发布者:塘沽驾校  发布时间:2013-12-05  阅读:15074次
  从今年4月1日起,修订后的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将正式实施。新规规定,学小型车考驾照,除交规、桩考、路考之外,还需通过实际路面驾驶技能考核,另外还有20%的学员要进行夜间行驶考试。业内人士普遍认为,新规的实施,无疑增大了驾考的难度。   为此,不少市民纷纷报名学车,希望在新规开始执行的4月1日前,拿到驾驶执照。而由此带来的一系列影响,也慢慢显现。   【变化】新旧对比看看难度在哪   旧规   科目一考试内容有三项:1.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和规章;2.机动车的总体构造、主要装置的作用,车辆日常检查、保养、使用,常见故障的判断和排除方法等机动车构造保养知识;3.高速公路、恶劣气候、复杂道路、危险情况时的安全驾驶知识,伤员急救的一般知识,危险物品运输知识及其紧急情况的处理知识,文明驾驶和职业道德等安全驾驶相关知识。   科目二考试内容为:在规定场地内,按照规定的行驶线路和操作要求完成驾驶机动车的情况;对车辆前、后、左、右空间位置的判断能力;对机动车基本驾驶技能的掌握情况。   科目三考试内容为场内道路考试。在场内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通过单边桥、上坡起步、通过连续障碍、曲线行驶、直角转弯、侧方停车、限速通过限宽门、起伏路行驶、低附着系数路面行驶等情况。   其中,按照申请报考的准驾车型,设定必考项目。在实际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进行起步前的准备、起步、通过路口、通过信号灯、按照道路标志标线驾驶、变换车道、会车、超车、定点停车等正确驾驶机动车的能力,观察、判断道路和行驶环境以及综合控制机动车的能力,在夜间和低能见度情况下使用各种灯光的知识,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和安全驾驶情况。其中,按照申请报考的准驾车型,设定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距离。   旧规第十四条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条件进行了规定: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,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,应当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。   旧规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分为12分的有7项: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;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;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的;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,不听劝阻的;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;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;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。   新规   科目一考试内容有七项:1.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和规章;2.交通信号及其含义;3.安全行车、文明驾驶知识;4.高速公路、山区道路、桥梁、隧道、夜间、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;5.出现爆胎、转向失控、制动失灵等紧急情况时的临危处置知识;6.机动车总体构造、主要安全装置常识、日常检查和维护基本知识;7、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自救、急救等基本知识,以及常见危险物品知识。   新规将原科目二内容(电子桩考)与原科目三的场内道路驾驶合并成为科目二。现在科目二考试的项目为:桩考、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、侧方停车、通过单边桥、曲线行驶、直角转弯、限速通过限宽门、通过连续障碍、百米加减挡、起伏路行驶。其中,小型汽车的必考项目为:桩考、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、侧方停车;小型自动挡的必考项目为:桩考、侧方停车。   科目三增加实际道路驾驶的内容。在新规中,实际道路驾驶部分作了进一步的细化,增加了直线行驶、通过人行横道线、通过学校区域、通过公共汽车站及夜间驾驶等内容。   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、小型汽车、小型自动挡汽车、低速载货汽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10项,必考项目为上车准备、起步、直线行驶、变更车道、通过路口、靠边停车。其中,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还应当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情况下考试。其他汽车准驾车型,还应当抽取不少于20%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状况下的考试。   新规同一条目中,严格部分准驾车型申请条件,增加了3条不得申请增驾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情形,分别是: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;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;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,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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